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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公租房廉租房管理合二为一 准入条件放宽

江门日报  2012-02-16 09:30

[摘要] 从今年2月1日起,我市开始施行《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新出台的《办法》将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管理办法合二为一,对申请人的准入条件有所放宽,租金收取标准也有所调整。

 

租金实行阶梯式收费

在租金管理方面,《办法》中规定,主要根据申请人收入的不同水平,控制在租房市场参考价的60%—80%,这意味着租金值不超过市场参考价的80%。

具体规定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按照套型建筑面积计收,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租金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计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政府公布标准60%的申请人,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60%计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市、区政府公布标准60%—70%的申请人,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70%计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市、区政府公布标准70%—80%的申请人,租金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的80%计收;人均住房(含自有产权房屋)建筑面积超过同期市、区政府公布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部分按照房屋所在地房屋租金市场参考价全额计收。

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种阶梯式的收费标准更加人性化,也更方便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计收比例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标准和配套设施、住房保障对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场房屋租金水平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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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第二批廉租住房本月24日摇珠分配

江门日报讯 (记者/刘静静) 经过春节前公示,第二批2011年度符合廉租住房资格的住户将于本月24日进行摇珠分房,本次有62户困难家庭参与星河路廉租住房分配。

第二批2011年度符合廉租住房资格名单已于春节前在市住建局官方网站公布,蓬江、江海两区共有63户申请者获初步审批通过,其中有13户可获分1人户(一房一厅),40户可获分2-3人户(两房一厅),10户获分4人以上户(三房一厅)。

此外,有12户符合获分2-3人户的困难家庭,现居住在兴南里、江南新村廉租住房内。由于房型较小、未能完全满足居住要求,因而获得换房资格,也能参与本次星河路廉租住房的分配。另外,由于星河路廉租住房项目没有一房一厅的房型,本次待分配的13户困难家庭将等待下一次分房的机会。因此,参与本次分配的住户总数为62户。

有关分房通知将于近日内通知到申请者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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