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门市区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价格涨至11687元/平。
房天下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和省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江门市区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2017年下半年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44倍以下,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1687元。
小编查询历史数据发现,“普通住房”标准每半年调整一次,以前个半年度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调整依据,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江门市区房价一直处于“涨势”,普通住房标准也顺应实现了“六连涨”。2017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首次“破万”,2018年上半年普通住房标准价格再创新高,达到11687元/平。
以下为目前江门市区部分在售楼盘洋房价格及户型,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楼盘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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