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房地产和住房制度,相比十七大、十八大时候的提法,已经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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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和住房制度,相比十七大、十八大时候的提法,已经发生重大变化!
咱们一起来回顾一下:
十七大(2007年10月):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十八大(2012年11月):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
十九大(2017年10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今天会上大概说了五个跟房地产有关的问题。
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第二点、区域协调发展,中部房地产投资者需要关注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深化改革加快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发挥优势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创新引领率先实现东部地区优化发展,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第三点、房地产税的问题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第四点、一带一路”的思路
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
第五点、贯彻“房住不炒”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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