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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江海区2017年秋季公办小学招生政策出炉

江门教育   2017-05-03 09:41

[摘要] 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教育政策规定,结合江海区实际情况,现将江海区2017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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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讯 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教育政策规定,结合江海区实际情况,现将江海区2017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江海区户籍及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江海区户籍儿童(不包括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在江海区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注:2011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或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儿童不接受报名。如果发现作假报读,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立即劝退回幼儿园就读;已经读过一年级的学生劝退回原学校就读。

二、招生范围

(一)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在江海区没有自购房产的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要求:

1.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之一的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见附件《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序号1-8)可安排入读公办小学。

2.父(母)在我区居住1年以上、参保1年以上、有固定住址、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为普通借读生(见附件序号9),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入读公办小学。

注:蓬江区户籍或父母在蓬江区入户、购房、暂住的非蓬江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事宜请与蓬江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3221287。

(三)残疾儿童入学

患有视力、听力、智力等残疾,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要求入学者,请与江门市启智学校联系。学校地址:江门市龙湾西路21号,联系电话:3523743、3523745。

三、网上预报名

(一)预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日至5月19日,截止时间为5月19日下午5时30分。

(二)预报名网址

登陆江海教育信息网(网址://www.jhqedu.com/)点击“2017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或者直接登录预报名网址://jm.edugd.cn:9027/bh/loginpupil.aspx

(三)预报名注意事项

1.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网上进行报名,如果所填报信息与网上后台数据一致的,确认为报名有效,家长只需打印《正式报名表》,不需到现场审核。如果没有后台数据的,家长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打印《预报名表》于6月24日携带有效的证件资料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2.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在区内购房,居住地址与户口地址不一致的,其父母可打印《正式报名表》,于6月24日携带房产证、水电费单等有效的证件资料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3.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网上预报名成功后需打印《预报名表》,并携带相关报名资料(见附件《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于报名时间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4.我区各幼儿园可以帮助家长进行网上预报名,请需要帮助的家长自行与幼儿园联系。

四、非江海区户籍适龄儿童现场报名审核确认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0-21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二)现场报名地点

江海招生

五、补报名

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需要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的,或因故未及时报名的适龄儿童,请于6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进行现场补报名,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补报名地点如下:

江海招生

六、现场报名办法

1.提交有效的证件资料审核

江海招生

见附件:《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2.证明资料审核确认后,领取打印的报名回执(注意保存)。

3.报名资料现场审核确认后,不再受理“户籍地址”的变更手续。

七、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已报名适龄儿童进行户籍、居住地核准后,根据生源情况、学校分布、招生规模、所在社区、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划分各学校招生地段。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入学”、“人户分离,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注:学位安排不考虑报名先后顺序)。

(二)录取通知

录取及学位安排以《入学通知书》为准。《入学通知书》于8月下旬由区教育局委托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被录取的新生按指定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八、咨询和投诉电话

江海招生

附件: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

说明:

1、如果报名对象是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须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报名时请出具县级教育部门的《延缓入学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证明等。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不接受报名。

2、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蓬江区、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新会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江海区购房的,则可按序号4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3、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4、若外国籍、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区户籍或在本区购房,则可按序号3、4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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