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按照城市规划工作安排,江门规划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江门市高新区2、3、4、11、12#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公示(详见附图)。
近日,按照城市规划工作安排,江门规划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江门市高新区2、3、4、11、12#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草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公示(详见附图)。
凡是对本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本局提出申述,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概述
1、位置与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西起江睦路,东至西江,北达五邑路,南抵江中高速公路,总规划用地面积约375.39公顷。
2、土地现状情况和存在问题
在现行规控指导下,规划区已经建成广珠城际轨道并通车,同时区内已建成海伦湾,奕聪花园、龙溪新城等高档住宅区。
存在问题:现行规划路网穿越已出让土地及储备用地,分割用地;部分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尚需调整等路况问题。
二、修改原因
经过几年的高速发展,高新 用地2、3、4#地规划方案受地籍权属影响较大,原控规的规划路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布局未能满足新时期的发展要求,需要对有关规划进行修编,统筹已出让地,协调路网,水系及公共服务设施等内容。
三、修改内容
1、道路修改:
(1)2#地规划三路(现行控规路名)
(2)2#地规划三路(现行控规路名)与规划三路交叉
(3)东升路(连海路以东)、临河路(连海路以东)
(4)3#地规划五路(现行控规路名)
(5)4#地规划十三路(现行控规路名)
2、用地修改:
(1)结合 布局调整2#地规划 现状, 用地面积增至2.4公顷,规模为30班;
(2)沿人工河两侧增加绿化带及集中绿地;
(3)人工河宽度增至50米
(4)东升路沿街商业,结合居住用地统筹考虑进行兼容
(5)按现状已建成变电站范围,核实界线
(6)增加地块兼容性,允许兼容商业办公用地,
(7)落实规划条件,调整该地用地性质
(8)调整4#地临江路(现行控规路名)西侧居住地
(9)金鸥路与临江路交叉口两处社会停车场不独立设置用地,结合商业办公进行配置
(10)控制4#地排水设置面积为0.4公顷
(11)西江边设置一水上消防站,用地面积约0.58公顷
(12)业街“一层皮”布局模式,考虑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办公
(13)完善用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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