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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第一人自称后悔 自己的钱都难支取

北京晚报  2014-02-23 00:27

[摘要] 2014年1月17日,四川省政府提出《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在成都,钟大爷被媒体称为 “以房养老第一人”。

2014年1月17日,四川省政府提出《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在成都,钟大爷被媒体称为 “以房养老人”。2012年10月,时年79岁的他与当地社区管理机构签订协议,由社区出钱出力帮钟大爷养老送终,大爷百年之后,把自己的房子赠送给社区。然而,记者近日回访钟大爷,钟大爷却说自己后悔了。

求养老:成都大爷将拆迁房抵押给社区

成都一环路北一小院只有2个单元,设施陈旧,钟大爷就租住在1单元1楼的楼梯背后。2012年,同社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久,钟大爷就搬到了这里。每个月900元的租金,一直由社区代管的“钟大爷专账”支出。

据悉,钟大爷原有一套2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是过世母亲留下的单位公房。一直未婚的他没有子女,兄弟姐妹也先后去世,侄儿、侄女几乎不来往。当时社区为其办理了低保,一个月300多元。

2012年,钟大爷的老房子被划入“北改”范围,他也由此获得一套“公改私”的新房,新房在原址新建,超过60平方米。2012年10月,钟大爷与所在社区管理机构签署协议,协议规定由社区安排人员照顾钟大爷,管好他的衣食住行,帮其看病就医。钟大爷百年之后,将房产过户给社区,公证人员在现场做了公证。

后悔了:没用到社区的钱 自己的钱难支取

钟大爷说,签订协议后他的生活质量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他实际上没有用到社区的钱,自己的钱都很难支取。钟大爷介绍,目前,他每个月可以领到1000元出头的“退休工资”,是去年7月在社区帮助下,一次性购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购买费用由民政报销一部分,“钟大爷专账”支付10000多元,钟大爷说,“专账”里的钱都是拆迁补偿款和奖金,并非社区给的钱。

日常生活起居 社区粗心马虎

钟大爷说,早年因为绊倒落下残疾,右脚行动不便,出门都靠手推车,“就这个车子,我想换成轮椅,找他们要钱,他们说怕丢了,不给我买……”

钟大爷的租住屋只有30多平方米,堂屋没有卧室大,而卧室只摆放着一张1米宽的床、一张小桌和一台书柜。堂屋里的灯泡坏了,还没人来修,“每周一和周五有人来帮忙打扫卫生,想等他们来了再换,前两天公司说换人了,结果昨天没有来。”钟大爷所说的公司,是由社区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机构每周派人来照顾钟大爷两次,每次半天时间。

社区说法:大爷生活改善 一月有千元养老金

在社区管理者概念中,还没有把照顾钟大爷当做“以房养老”的尝试。社区服务中心主任马波说,钟大爷是一个特殊的案例,“他是孤老,年龄很大,2012年开始拆迁的时候,先是委托我们帮忙办理相关事宜,后头才说把房子交给我们,我们来给他养老。”

在马波看来,签订协议之后,钟大爷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他平时很少跟人打交道,平时生病都是社区帮忙照顾。”由于钟大爷行动不便,他的住房赔偿、“公改私”等手续,也是委托社区办的。签遗赠扶养协议的事,也是在那时就说好的。

马波说,社区之前为其争取到廉租房,但钟大爷没有接受,社区因此一直为其租房居住。“每个月有1000多元的养老金,足够他日常开销。”

不给大爷钱是帮他存安葬费

社区为钟大爷做了专账,记者看到的2013年账本上,记录了两笔收入,一笔是60000余元的拆迁补偿安置费,一笔是20000元的奖励,总计80000余元。支出主要有3项,分别是15000元的搬家及添置生活用品费、10000多元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7000元房屋租金。余下40000多元。

马波介绍,账本会接受审计和监督,“他有时候也会找理由来要钱,如买了衣服来报销,但是理由不充分时我们怕他乱用,就没有给他。”马波说,“虽然现在还有结余,但是如果生病住院,虽然有医保,还要自费付一部分;他去世后,还有安葬费,这点钱肯定不够。”马波表示,如果钱不够,社区将垫付。

专家说法:“以房养老”社区别搞

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专家胡光伟说,以房养老是一门生意,是金融机构做的,是养老的补充,不能是的模式。社区不应参与进来,“社区只是一个居民的自治组织,没有那么多钱,面对老百姓的养老压力,可能无法兑现承诺,国家也无相关管理规定,对双方来说都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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