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7月12日召开第十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江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宽严相济,在放宽租赁普通住房、患重大疾病、首次归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时间的同时,对贷款逾期和涉嫌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增加了限制条款。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7月12日召开第十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了《江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宽严相济,在放宽租赁普通住房、患重大疾病、首次归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时间的同时,对贷款和涉嫌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增加了限制条款。新《办法》将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A 在工作地租房可提住房公积金
新《办法》修改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交房租的条款,对原来职工在本江门市租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放宽至“家庭成员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普通住房自住”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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