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日起,市直管公房住宅租金优惠统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江门市区低收入家庭优惠措施的通知》执行,三级残疾的残疾人家庭不再享受之前的租金优惠政策,该类人士今后如租用市直管公房,须付全部租金,其它政策保持不变,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的。
3月1日起,市直管公房住宅租金优惠统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江门市区低收入家庭优惠措施的通知》执行,三级残疾的残疾人家庭不再享受之前的租金优惠政策,该类人士今后如租用市直管公房,须付全部租金,其它政策保持不变,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的。
据市住建局房管科科长李国光介绍,2008年,市房产局规定,三级残疾的残疾人家庭租用市直管公房,可减免50%的租金,同时,对一户多残(三级残疾以上)的家庭减免全部租金。“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这次统一标准实际上是废止了那时的政策。”李国光说。
经过对比,记者发现,除取消对三级残疾人的优惠外,我市直管公房住宅的其它相关优惠政策不变,符合条件的市民可持低收入家庭优惠证、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三无人员”和老年人须同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2012年7月出台的《江门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将住宅型直管公房也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中。
李国光表示,市直管公房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享有所有权的或直接经营管理的房屋。现在市房管科正在对市直管公房进行鉴定,符合公租房要求的将直接转成公租房,其余的房源继续以低价租给我市困难群体。不过,目前租金价格为10年前的标准,市房管科已经初步拟定了新的租金数目,“价格标准正报市物价局审批,变动不会很大。”李国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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