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171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另外还有143项审批权限调整下放。
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171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另外还有143项审批权限调整下放。
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171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另外还有143项审批权限调整下放。其中“房地产预售许可”审批权在调整之列,商品房预售审批由以前的县级以上房管部门下放到设区的市级、县级房管部门。
新规降低了审批难度
佛山某本土房企的营销负责人表示,商品房预售审批由以前的县级以上房管部门下放到设区的市级、县级房管部门,上级政府不再管那么多,更多地发挥下一级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应该是一件好的事情。从下放的目的来看,应该是为了让区县更好、更直接、有效地监管区域内楼盘项目预售及预售资金状况,对于没有按照规定执行的开发企业就可以直接进行管理和监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下放审批权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审批的难度,有利于增加项目上市量。但对很多房企来说影响并不大,一定程度上降低开发商审批难度。”该负责人表示。
可能导致多种问题
虽然预售审批权力下放是为了让区县更好、更直接、有效地监管区域内楼盘项目预售及预售资金状况,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县政府对于辖区内商品房项目预售的监管关键还是在于其执行力度怎么样,如果严格执行,可以达到调节、监督市场的作用,如果执行不力,往往效果适得其反。
“从当前市场特征而言,房地产市场成交量陷入阶段性观望,预计地方政府在操作上可能会利用预售的监管权力的下放,适当放松预售资格审查,以促使开发企业可以提前进行销售,促使市场成交量有所回升,通过变相放松预售监管来刺激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的回升。”同策咨询中心张宏伟分析,从经验来看,变相放松预售监管这种现象有可能在预售监管不是很严格的二三线城市、甚至更普遍地在三四线城市发生,尽管可以促使成交量回升,但是,也会有一些问题随之发生,比如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不力、预售资格审查不严格引起的房屋买卖纠纷等,甚至出现开发企业跑路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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