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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缘何疯狂高价拿地 开征物业税难在哪里

房天下论坛  2009-07-02 08:42

央企疯狂高价拿地有一种可能,就是迫切进入资本市场。所以,放开房地产企业的IPO是很可怕的一件事,未来的地王会层出不穷,大量的资金会流进房地产市场造成泡沫。

——牛刀 知名地产评论人士

针对目前频发的天价拍地现象,地产评论人士牛刀日前撰文说,有的央企很少开发住宅,却在居住地块上高价争夺,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为了企业的资本运作。所以,“他考察地块的价值并不是从楼市前景来分析,也就是说,未来楼市好不好不在他考察之列,而是不是能够顺利实行IPO才是这块地的价值点。”

牛刀认为,中国的房地产企业大多本身不持有物业,能够打包上市的资产是土地,而获取土地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银行贷款,再用银行贷款买下来的土地进行上市,其杠杆效应简直是无穷大,泡沫也是无穷大。更重要的是,刺激房地产企业不顾一切争抢地块,实质上破坏了市场运行的基本法则,供求关系格局被彻底打破,至于最后房子能不能卖出去,反而并不重要,因为风险都在银行和投资人身上。

“现在研究物业税的开征,没有三五年基本方案未必能够拿出来。”

——孙钢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

在日前召开的搜狐新视角经济学人月度论坛上,孙刚表示,物业税是一种地方税。各个地方的情况千差万别,税制结构又相当复杂。如果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物业税如何开征确实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定下来。短期内如果要推出,肯定是采取简约的做法,针对有经营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地产征一些税。这跟现在的做法并没有本质区别。

孙钢说,“很多税制的改革,无论是增值税的转型,还是企业所得税的两法合并,都是研究了十年以上,最后才能够拿出一个方案来。”因此,物业税的开征也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

“征收物业税要区分自住与投资。”

——李国平高策地产顾问机构董事长兼首席专业合伙人

李国平日前发表观点说,物业税的开征要跟利益相关。因为增值,所以交税,因为享受,所以交税。“不能对普通的老百姓征税,因为是为了生存买房子住。即使涨价也不可能卖掉去获取。”

李国平认为,在买第二套房子的时候,因为是在居住功能之外的,是用来投资、用来出租的,随时可以变现,这个时候就可以成为收取税收的主体。另外,可以根据不同的物业类型作区分,例如完全作为居住功能的,可以不作为纳税的对象。如果第二套房是投资主体、主体,就可以作为纳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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